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替代”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替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替代”项目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8】184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436号
招标内容:供暖产品3981台
控制价:118.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电采暖散热器》(JG/T236-2008)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日期: 2018年9月5日上午8:00至2018年9月11日下午18:00
三、开、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窦春霞 韩潇 范雪蕊 杨晓华 李培
四、评标结果:3家投标单位均为无效投标,此项目废标
废标单位及原因:河南新源康惠电热电器有限公司、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山县玖格商贸有限公司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第15页23.7第(3)项为无效投标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虞城县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138370288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737902623
监督单位: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