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杜甫大道及古城快速通道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杜甫大道及古城快速通道绿化工程
二、采购编号:偃公建〔2018〕08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概况:对偃师市岳滩镇杜甫大道及古城快速路岳滩段进行高标准绿化,绿化面积约66亩,其中种植栾树374棵,楸树4970棵。
3.2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市境内
3.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4 工 期:30日历天
3.5 预算金额:约66.63万元
3.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包活率达到100%。
3.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8养护期:二年。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0日
竞争性谈判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3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08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和广磊(组长)、常文娟、杨喆(业主代表)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省盛必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孟州市市内黄河大道西段北侧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包活率100%
项目负责人:赵胜利 注册证号:豫241171723297
工期:30日历天
养护期:二年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八、成交金额:6613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公告期:2018年08月3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6613元,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偃师市岳滩镇
联系人:杨涛
电 话:13937930872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 系 人: 王帆
电 话: 0379-80883666
邮 箱:hnydlys@163.com
十六、附:杜甫大道及古城快速通道绿化工程谈判文件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