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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338  发布时间:2018/8/29 17:20:00

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56号

(三)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056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31日

(五)开标日期:2018年8月29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最高限价:第一标包:466978.1元

第二标包:1017464.14元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情况

(一)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三、评标信息

(一)评标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10:00

(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孙晶晶、王彩平、孙红宾、余雪云、逯广峰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投标企业不足三家予以流标

第二标段:

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10144.19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翟晓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建造师证;豫241131443046

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源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11028.84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任洋洋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建造师证;豫241161693126

四、公告发布媒介和公示期: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示期:7日

五、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13837030676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