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孟轲法庭
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孟轲法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孟轲法庭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YXZB-2018039-1
二、公开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 5 月 11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 8 月 20日
评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五楼评标室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陆仟肆佰柒拾陆万壹仟伍佰柒拾陆元壹角陆分
小写:64761576.16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任先锋
注册编号:豫14113131311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陆仟肆佰陆拾玖万零伍佰捌拾贰元贰角整
小写:64690582.20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李保龙
注册编号:豫14106080165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昊锦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陆仟肆佰捌拾叁万叁仟肆佰零叁元捌角陆分
小写:64833403.86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李晓慧
注册编号:豫141171729708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投标单位对招标项目提起质疑和投诉时,必须在发布中标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质疑和投诉材料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交;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注明质疑信息来源,注明法人手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不按上述要求进行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映等,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本中标公示的公示期为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