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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果皮箱 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687  发布时间:2018/8/2 17:30:00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果皮箱成交结果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果皮箱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果皮箱 ;瀍政采购中心【2018】03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20万元。

2.2 供货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日历天数)。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果皮箱1批(详见磋商文件)。

2.5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0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润升高科大厦五楼评标室。

五、磋商小组成员:张子荣、刘巧芳 、赵利梅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洛阳顿佳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侯天路6号33幢3-105

七、成交金额: 196200.00 元(壹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8年8月3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夹马营路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 18903888389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层西第7户

联系人和电话:李女士   0379-62901588

电子邮箱:1347370200@qq.com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