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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936  发布时间:2018/7/31 15:20:00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执法执勤车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8〕02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NV200

尼桑郑州日产/2WD汽油CVT尊享型

2

124000

248000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四、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0日

五、询价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3室

六、询价小组名单:杜黎明、蒋希利、马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宇豪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九都东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八、成交金额: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话、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188号

联 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9-63159096

十五、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城市广场西地块六号楼2617室

联系人:翟女士 

电  话:15637983320  

邮  箱:3308000283@qq.com

十六、附: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通知书。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30日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