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公安局办公楼屋面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2018年7月30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安局办公楼屋面处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602号、灵财竞谈采购【2018】159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灵宝市公安局办公楼屋面处理工程,位于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本工程主要为办公楼部分屋面钢结构工程和屋面工程拆除及改建。;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8年7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7月30日
2、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
3、谈判小组成员:李瑞祥、张占江、王田生
六、中标候选人:
灵宝市公安局办公楼屋面处理工程: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06000.00元
项目经理:陈远方
证书编号:01510993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10000.00元
项目经理:张敏
证书编号:01502799
第三成交候选人:德方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15000.00元
项目经理:赵德芳
证书编号:01519875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939898777
监督部门: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866965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地址: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8-6198009 13253983779
各响应人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