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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局技术用房(主、副楼)天棚吊顶项目结果公告

浏览量:4683  发布时间:2018/7/27 19:39: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野县公安局技术用房(主、副楼)天棚吊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新野县公安局

地址:南阳市新野县政府路8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技术用房(主、副楼)天棚吊顶项目

项目编号:XYGGZY-2018-115

四、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2018年7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评标日期:2018年7月27日上午9:30

八、评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九、评标小组成员:刘成军、张振生、苏富刚、景清存、梅永杰

十、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 新野县庆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野县健康路东段

中标金额: 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肆元陆角陆分(¥972854.66元)

主要中标标的: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新野县公安局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新野县公安局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