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第二中队办公楼工程(建筑)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巩义市公安局交通第二中队办公楼工程(建筑)工程于2018年7月25日15时00分在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了评标,现就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肆佰陆拾柒万陆仟贰佰伍拾玖元伍角叁分(¥467.625953万元)
质量要求及工期: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赵利轩/豫24112122934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荣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肆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玖拾玖元伍角肆分(¥467.769954 万元)
质量要求及工期: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冯静/豫24111112134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肆佰陆拾柒万柒仟捌佰肆拾叁元零陆分(¥467.784306万元)
质量要求及工期: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李文涛/豫241151689495
二、公示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S314与创业路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3608674603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依法提出,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