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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园区基础工程(宪法文化广场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2357  发布时间:2018/7/26 18:24:00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园区基础工程(宪法文化广场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园区基础工程(宪法文化广场部分)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8】028号   招标编号:焦招【2018】80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园区基础工程(宪法文化广场部分)。

2、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与文林路交叉口西北角。

3、建设规模及内容:焦作市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园区基础工程(宪法文化广场部分),建筑地点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与文林路交叉口西北角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院内。室内地坪、广场、运动场约5300㎡,包括绿化工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其中绿化工程主要栽植金桂、银杏、大叶女贞等。土建工程包括国旗台、宪法宣传各种景墙、各类雕塑基础、篮球场、宣传廊、清风亭、园路铺装、停车位、水池等。安装工程包括绿化灌溉给水管道及水池给排水管道、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配电工程。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7月25日

评标地点: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建委、赵谐然、陈喜梅、杜红珍、王静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30日

七、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得分:77.22

拟中标价:4060307.71元   项目经理:任伟     证书编号:豫141060801687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59.81

拟中标价:4022164.78元   项目经理:张水然   证书编号:豫241070910566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创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得分:49.83

拟中标价:4083983.53元   项目经理:王志强   证书编号:豫241131340463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八、废标情况:

中冶华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未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4.1项要求,未通过形式评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焦作市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邮编: 454000          邮编: 454000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0391-3386203      电话: 0391-2619918

十、监督部门: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3557108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81

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