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城乡规划局委托,就新安县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新安县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8】165号
二、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11-1546】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新安县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包括艺术布展改造及装修、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及应用两部分内容
2、采购范围: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项目地点:新安县
4、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9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志斌 谢雷 李洪道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
成交人名称:江苏爬山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B座
八、成交金额:1670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项目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11000元。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新安县城乡规划局
地 址:新安县世纪广场1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728870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4号院英才居403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5159277
邮 箱:hntfgczjzxly@163.com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