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餐厅劳务社会化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餐厅劳务社会化保障项目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23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心怡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F)。
三、评委会成员:
孟绍增、张宇、刘文辉、郑文华、赵全喜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河南志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8132.8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航空港区宏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0076.6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85000.00元
五、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 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1-86198092
采购人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慈航路与长安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371-86120322、1332386855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心怡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F
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