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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西区排涝渠聚贤河工程监理废标公示

浏览量:3447  发布时间:2018/7/25 17:37:00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委托,就偃师市西区排涝渠聚贤河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偃师市西区排涝渠聚贤河工程;

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76号;

3 项目概况:为解决首阳新区防洪排涝问题,该项目施工标段需在聚贤路以西建设聚贤河工程,该工程北至商都路上游,南至聚贤排涝闸;该项目监理标段包含津阳河、聚贤河和南湖三个部分整体监理服务;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6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资金:施工标段:5805849.03元;监理标段:224961.9元;

7 工期:施工标段:15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保修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10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6月29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时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评标委员会小组名单:王建立(组长)、王春锋、常兴明、石捷、杨晶晶(业主代表)

四、评标结果如下

第二标段废标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标段废标。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

地    址:偃师市浙江大厦6楼

联 系 人:陈延武

联系电话:0379—60215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13室

联 系 人:田东方

联系电话:0379-69911811  18638828928

邮    箱:13373771688@163.com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招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