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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勘察服务项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424  发布时间:2018/7/23 17:00:00

宝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勘察服务项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宝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勘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宝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勘察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NZQ-062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杨庄镇姬袁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城关镇友好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的勘察服务。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包含杨庄镇姬袁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城关镇友好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的勘察服务,本项目不分标段。

6、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验收需要。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06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7月20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专家:贾光辉、程冬冬、向建书、张业武、罗资睦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同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鑫泰嘉园1号楼

投标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为基数,下浮比例为50.5%。

业绩:

1、邓州市体育中心、大丁社区地勘项目

2、邓州市东丁社区工程勘察

3、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工程勘察项目

4、南阳市张衡西路上跨铁路立交桥工程地质勘察

5、邓州市大庄社区工程勘察

6、南阳市中心城区2017年15年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勘察三标段(二次)

7、郑州市惠济区双桥(东)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

8、郑州市惠济区张砦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地勘单位项目

项目负责人:贾海峰

项目组成员:刘纯田、杨奇、常战盈、李建琦、侯芳、孔剑冰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验收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兴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阳市中州路中心广场鸿德步行街1号楼8楼

投标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为基数,下浮比例为51.3%。

业绩:

1、平顶山市宝丰县2015-2016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2、平顶山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城小区地质勘查(第三期)

3、汝州市产业集聚片区怯庄村棚户区改造一期修规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项目

4、汝州市城东片区吴洼城中村改造地质勘察项目

5、汝州市君悦苑小区建设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6、河南油田供应、水电农场(春光北苑)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张涵

项目组成员:王新显、杨荣三、何军伟、王朋、徐向东、白红芬、孙培林、白林海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验收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化地质郑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文化路76号

投标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为基数,下浮比例为50.2%。

业绩:

1、郑州国际物流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测量

2、外贸家园项目勘察

3、郑州市金水区司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

4、许昌恒大翡翠华庭项目地质勘察工程

5、民安北郡小区(二号院)(暂定名)

6、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高中部东校区项目勘察

7、金水区2015年新建、改建中小学工程勘察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吉建华

项目组成员:张予强、杨奇超、王全征、段淑清、胡玉平、王晓华、吴文龙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验收需要。

五、评标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9937518990

地址:宝丰县文峰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183321332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二单元21楼

各有关投标人对本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