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电缆采购
废标公示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原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71-7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2018年4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7月1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张惠敏、刘芳、陈玉莲、栗刘元、许学卿、齐庆利、李小斌
四、评标结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京缆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未提供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查询页面信息
3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信用中国查询未提供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查询页面信息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故作废标处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119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62822
招标代理: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七里河南路康平路口意中大厦11楼1106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36133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废标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