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县始祖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二期)勘査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河南新安县始祖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二期)勘査设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新安县始祖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二期)勘査设计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8】090-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4-68】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河南新安县始祖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二期)勘査设计
质量要求:合格。
勘查设计工期:40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五、评标日期:2018年7月17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宋红民 刘河峰 常海霞 何建平 刘舟林
七、中标人结果如下: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3号
中标金额:468000.00元
勘查设计工期:40日历天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8858669
地 址:新安县新城民丰路2号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0685156
联系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时代公寓1602
邮政编码:471000
邮 箱:291448417@qq.com
十四、附:河南新安县始祖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二期)勘査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