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水务局委托,就洛阳市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洛政采代【2017】26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267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3.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普查,废污水水质、水量监测,依托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统计通报发布等功能模块,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在线查询,及时掌握入河排污口状况。
3.2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5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7月1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洪洋、高兴辉、黄亚丽、张春强、刘郡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河南省洛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水文大厦
八、中标金额:47.5万元(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洛阳市水务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9-63332536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
联 系 人: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4)
电 话:0379-60168156
邮 箱:lyzf0379@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水务局洛阳市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