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双槐树乡2018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
结果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双槐树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卢氏县双槐树乡2018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双槐树乡2018年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
二、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359号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8年07月10日上午11时0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委员会名单:谢文燕 王娟丽 王成博 李洁 马维新
五、中标信息:
一标段:
中标单位:卢氏县绿城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东段林木种子站院内
中标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495000.00 元)
中标内容:综合抚育2500亩,西川5、6小班500亩,田家川1、2小班500亩,双槐树1-6小班1500亩;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服务要求:达到《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和作业设计标准(苗木成活率100%);
法定代表人:孙萍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孙萍
联系电话:18236748161
二标段:
中标单位:卢氏县繁盛林果种苗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药城83号
中标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299200.00 元)
中标内容:综合抚育1500亩,寺合院1-4小班1000亩,中桃花5、6小班500亩;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服务要求:达到《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和作业设计标准(苗木成活率100%);
法定代表人:杨旺有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张东伟
联系电话:13949776332
三标段:
中标单位:卢氏县恒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东明镇西湾村
中标金额: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398000.00 元)
中标内容:综合抚育2000亩,西桃花1、2小班500亩,中桃花1-4小班1000亩,石门9、10小班500亩;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服务要求:达到《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和作业设计标准(苗木成活率100%);
法定代表人:吕润萍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马福田
联系电话:13623987223
四标段:
中标单位:卢氏县祥达农林牧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南新村小区
中标金额: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元整(小写:¥399000.00元)
中标内容:综合抚育2000亩,石门1-6小班1500亩,小红椿沟1、2小班500亩;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服务要求:达到《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和作业设计标准(苗木成活率100%);
法定代表人:杨红霞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李小东
联系电话:13569601100
五标段:
中标单位:卢氏县盈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洛神公园北门口
中标金额:大写:叁拾玖万柒仟叁佰捌拾元整(小写:¥397380.00元)
中标内容:综合抚育1990亩,西川1-4小班990亩,田家川3、4小班500亩,石门7、8小班500亩;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服务要求:达到《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和作业设计标准(苗木成活率100%);
法定代表人:张娟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8137848999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响应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如下:一标段:¥7425.00元;二标段:¥4488.00元;三标段:¥5970.00元;四标段:¥5985.00元;五标段:¥5961.00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双槐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扆小宝
电 话:18039981885
地 址:卢氏县双槐树乡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莉
电话:13949791237
电子信箱:703689171@qq .com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路与虢国路交叉口祥和苑小区1号楼一单元405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