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改异味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改异味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LY/JG GK/2018-012号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工地指定位置
招标范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异味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处理废气的总风量为80000m3/h。
供货范围包括卷包车间除尘排放废气的烟草异味处理系统的深化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包括所有设备、器件、电气控制系统、系统内的线缆、桥架、PLC与分布式I/O箱间的接地线等(废气管道以除尘井为界,除尘井后所有设备管道系统都包括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送达施工现场,接招标人通知起4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设备及配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达到设计及国家、地方和烟草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等。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 2018年7月3日上午9:30 时整
2、评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第1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3、初步评审情况
序号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1
上海梅思泰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慧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1
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详细评审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排序
1
上海梅思泰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
2
上海慧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
5、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梅思泰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3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送达施工现场,接招标人通知起4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慧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8.85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送达施工现场,接招标人通知起4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30个月(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企业,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且运行状态良好;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体现的经营状况正常;
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均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公示时间:
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0日(三个工作日)
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采购管理程序》和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采购活动廉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本项目招标结果进行公示。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150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联 系 人:耿坤、刘梦婷、王光正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箱:xdzx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