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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灈阳大道中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2104  发布时间:2018/7/5 15:45:00

遂平县灈阳大道中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遂平县灈阳大道中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遂平县境内;

1.2 工    期:90日历天;

1.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1.5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公告于2018年3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7月5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新华、张仙鹤、陈纪宏、徐秀丽、高伟成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及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置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6400641.94元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吴剑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8235740.16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奎

评标结果公示期: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本公示发布媒体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一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遂平县城南新区勤政路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96-4950668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502室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3396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