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装饰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装饰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装饰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8-095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5月3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
评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朱紫辉、万秀勤、马毅、关强、张闯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阳市盛世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新华城市广场1幢3单元1701室
投标报价:211180.00元
项目经理:穆宏朝 注册证号:豫241141451400
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中标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
合价(元)
1
大厅装饰
54192.00
2
走廊
6408.00
3
会议室
14836.00
4
办公室、统计室、扫描室
29274.00
5
卫生间
16422.00
6
隔墙部分
20774.00
7
拆除部分
9621.00
8
水电改造
24053.00
9
其他费用
3903.0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49355818
地 址:新野县人民路北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九楼
联系人:王晓华
电 话:0377—60880048
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