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二标段和三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二标段和三标段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164号
1.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18】087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总投资:639793.40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境内
2.4交货时间或工期:二标段、三标段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二标段、三标段为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图纸设计参数。
2.6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7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二标段:中央空调,招标控制价为246141.70元;
三标段:桌椅(审判),招标控制价为393651.70元。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3.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
四、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8年6月25日
4.2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4.3评标委员会名单:闫风起 王凡 李牧 饶郑新 董长征
五、本项目废标原因
按招标文件规定,二标段河南航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因未响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关于质保期的规定为无效投标,未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二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三标段河南金怡轩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华宇家具有限公司、河南军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7.3条款规定,未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三标段予以废标。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5日。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西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09068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020185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