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正式用电设备工程、体育场屋面工程及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城区中小学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就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正式用电设备工程、体育场屋面工程及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邓州市北京路学校正式用电设备工程、体育场屋面工程及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GL(DZ)2018-05-906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5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14时00分
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专家姓名:马中军、王佳、门艳丽、付勇栓、闫建伟
四、评标结果:
一标段: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45638.81元
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90日历天
项
目
经
理
姓名
高泉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00789980
执业资格等级
机电工程贰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B(2013)0190006
企业业绩
邓州MOCO新世界地下商城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投标人名称
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59205.70元
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姓名
原菲菲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豫241081121130
执业资格等级
贰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
B(2011)0701826
企业业绩
襄汾县农业委员会襄汾县100个光伏(5千瓦)电站项目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依据
1
/
/
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1
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6.19
2
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6.54
二标段: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投标人名称
南阳市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10115.37元
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90日历天
项
目
经
理
姓名
闫平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豫241091014339
执业资格等级
贰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
B(2010)1302473
企业业绩
龙都海观园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20629.68元
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姓名
李文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豫241080808543
执业资格等级
贰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
B(2004)1301181
企业业绩
社旗县郝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项目
桐柏县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教学楼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依据
1
/
/
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1
南阳市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94.44
2
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
90.60
三标段: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美博达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49000.00 元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达到优良
工期
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50600.00 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依据
1
/
/
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1
河南美博达商贸有限公司
88.47
2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46.00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邓州市城区中小学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168638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7752126
中标结果公示期:2018年6月22日 —— 2018年6月27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