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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子大屏和 X光机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浏览量:1826  发布时间:2018/6/25 13:00:00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子大屏和X光机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子大屏和X光机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郑经采谈判(2018YXDL)88号

三、谈判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子大屏和X光机设备采购、安装、验收、调试及质保服务等工作,本次采购主要包括:液晶拼接屏1套、X光机1台。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五、谈判时间: 2018年6月22日14:30分

谈判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1625室)

六、谈判小组成员:牛建设  郑文革  王秋生、

七、成交信息: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最终确定:

成交人:郑州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905号

成交金额:314000.00元

八: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为:4710.00元。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5165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传真: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