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西闫乡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就灵宝市西闫乡第一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西闫乡第一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334号;灵财竞谈采购(2018)111号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6月1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6月19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
谈判小组名单:张连杰、叶益民、焦文博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省安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小 写:378000元
成交内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全部内容;
工 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肖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豫241141566209
五、代理费收取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1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1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西闫乡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西闫乡西闫街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868279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8669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河滨西路金渠花园5号3单元15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8—2199619/18639780033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