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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东方家园小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浏览量:2268  发布时间:2018/6/20 18:36:00

新乡东方家园小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于2018年6月11日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18年6月20日,经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新乡东方家园小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东方家园小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ZZHN-2018-010

三、预算金额:70万元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1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6月20日

评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七、磋商小组名单:蒋于忠、李安普、石文明

八、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大唐盛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50000.00 元

地址:新乡市学院街20号雅韵庭小区5号楼东半部第4层403号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窦红星   

项目经理编号:豫241080912599 

九、定标日期:2018年6月20日。

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03]857号)文件标准的71%计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5000元。

十、采购人:新乡市鑫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321098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836038922

十一、公告期限: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本项目结果公示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各有关投标单位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次评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