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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山头店镇提灌站修复工程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631  发布时间:2018/6/15 16:56:00

 

襄城县山头店镇提灌站修复工程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襄城县山头店镇提灌站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

XZ[2018]041号

3、招标控制价:731360.43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60日历天

6、评标办法:

综合计分法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许昌)》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第一标段共有3家。

项目开标数据表

招标人名称

襄城县山头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襄城县山头店镇提灌站修复工程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

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楼1206开标室)

评标时间

2018年06月13日 11:30

评标地点

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09室

二、开标记录

第一标段: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含证书编号)

质量要求

密封情况

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

1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716257.68

60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合格

完好

2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24040.71

60

孙博

合格

完好

3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09323.54

60

苗浩阳

合格

完好

招标控制价

709323.54元

K值

0.3

目标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报价修正情况

三、评审情况

第一标段:

(一)清标

通过清标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2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清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1

(二)初步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2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及原因

1

四、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名: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第三名: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09323.54元

大写:柒拾万零玖仟叁佰贰拾叁元伍角肆分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新帅

证书编号:豫241161607654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项目业绩名称:林州市振晨煤机有限公司3#车间维修改造工程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名称:林州市振晨煤机有限公司3#车间维修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投标报价:716257.68元

大写:柒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柒元陆角捌分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郑长发

证书编号:豫241080911174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项目业绩名称: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项目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24040.71元

大写:柒拾贰万肆仟零肆拾元柒角壹分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红力

证书编号:豫241141455484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项目业绩名称:虞城县教育体育局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名称:虞城县教育体育局

 

七、公示期

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6月17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山头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襄城县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374-3676102

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3层36号

联系电话:0371-55563050

九、监督电话:0374-399813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匿名反映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6月14日

 

 

 

山头店镇提灌站修复工程评标结果公示(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