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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博中心前期工程预算单位选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312  发布时间:2018/6/12 17:11:00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博中心前期工程预算单位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博中心前期工程预算单位选定项目; 偃公采(2018)04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144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博中心前期工程预算单位选定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88亿元。

采购项目位于河南省偃师市首阳新区,基地东至府佐路、南至太和路、西至府佑路、北至中州路。本工程一期用地面积为126664.44 ㎡,总建筑面积为82679.98㎡。

服务期:40日历天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5日

五、磋商日期及地点:

磋商日期:2018年6月12日

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 张志红、张庆霞、毕晨阳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03号金色名郡1号综合楼办908室

八、成交金额:1.25‰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整,由成交方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5】10号)。

十、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2018年6月13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 标 人: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毕晨阳

联系电话:18637993820

地    址: 偃师市民主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孙连飞

电    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十五、附件: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博中心前期工程预算单位选定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