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WJZC[2018]JC069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执法执勤车6辆;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预 算 价:111.54万元;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符合国标或合格;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完毕。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8年5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8年6月7日
磋商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巴云军(组长)、李佰岭、李冬岩(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南阳信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万玖仟元整(¥1109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车管所南200米路西
成交标的:详见附件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类上限标准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壹万陆仟贰佰元整(¥16200元)
六、成交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宛城区建设东路与文明路十字东北角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17737769699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7-63223776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五楼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