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河南省灵宝市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改造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二O一八年六月一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灵宝市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改造装修工程
二、谈判编号:灵公资建[2018]180号、灵财竞谈采购[2018]073号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二O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二O一八年六月一日
2、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
3、评标专家:王俊梅、刘晔、屈建峡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洛阳坤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73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鑫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760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77700.00元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女士 屈先生
电话:13839868078 1383988395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创达灵宝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98-6198009 15539818398
各响应人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