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的变更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164号
1.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18】087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总投资:10528434.79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境内
2.4交货时间或工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合同签订后5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四标段为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图纸设计参数;四标段为合格。
2.6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7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设备(人工智能),招标控制价为8894286.35元;
二标段:中央空调,招标控制价为246141.70元;
三标段:桌椅(审判),招标控制价为393651.70元;
四标段:装修装饰,招标控制价为994355.04元。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3.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
四、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8年5月14日
4.2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4.3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晓红 窦红梅 孟巍 王继远 王素敏
五、变更内容
原内容: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
投标报价:978385.29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捌仟叁佰捌拾伍元贰角玖分
项目经理:王海娟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4168593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6)1914694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君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考县许河乡许河村
投标报价:986214.34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贰佰壹拾肆元叁角肆分
项目经理:苏志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616973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6)0206512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晨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林州市桂林镇北马巷村村委院内
投标报价:991375.05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零伍分
项目经理:李振于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313354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1908631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50日历天
现变更为: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君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考县许河乡许河村
投标报价:986214.34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贰佰壹拾肆元叁角肆分
项目经理:苏志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616973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6)0206512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州晨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林州市桂林镇北马巷村村委院内
投标报价:991375.05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壹仟叁佰柒拾伍元零伍分
项目经理:李振于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2411313354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1908631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50日历天
变更理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8年02月09日到期,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资格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取消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君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四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晨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化项目(四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期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1日。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变更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西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09068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020185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