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二次资格预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PPP项目
二、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7日
三、评标信息:
审查日期:2018年5月29日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寒松、白庆鹏、樊贵松、王慧敏、杨连琴、张兰、成婧杰
四、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如下:
1、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3、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崔中新
联系电话:13525024036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鉴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