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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弱电工程 的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2511  发布时间:2018/5/25 15:09: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弱电工程,洛政采代[2018]2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22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弱电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第一地内。工期:2个月。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8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姚信、关晓梅、潘念龙、范秀兰、董莹莹。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广东兆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05房P单元(集中办公区)。

八、中标金额:4377636.45元(肆佰叁拾柒万柒仟陆佰叁拾陆元肆角伍分)

九、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示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3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园林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379-65520098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2)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六、附: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弱电工程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弱电工程招标文件 4.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