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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汲冢镇等11个乡镇2018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浏览量:2362  发布时间:2018/5/23 16:45: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郸城县汲冢镇等11个乡镇2018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于2018年5月22日10时00分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递交文件截止后,如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5(不含5家)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申请时间截止后,因第1-5、7、9-26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5(不含5家)家,故第1-5、7、9-26标段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第6、8标段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5评标室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公示如下: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结果如下:

 

6标段:

申请人名称

是否通过

河南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河南省路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河南荣昌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

通过

 

8标段:

申请人名称

是否通过

安徽通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河南成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通过

 

未通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结果如下:

6标段:兰考县河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4条款;

       河南省明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4条款要求;

河南省万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4条款;

河南基正建设有限公司不符资格预审文件2.5条款;

创世建设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4条款;

湖南鲁班神工住宅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4条款;

项城市通利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4条款;

8标段:河南旭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4条款要求;

        河南冠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条款要求;

        山西耀泽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3.2条款要求。

公示期: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1日,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招 标 人:郸城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郸城县境内

联 系 人: 潘超

电    话:15839476669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昌建A座16楼

联 系 人: 陈琳

电    话: 0394-8535998

监督部门:郸城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94-3222368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