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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5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2175  发布时间:2018/5/21 19:07:00

镇平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5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8年05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镇平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5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N411301130100000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第5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33979.32(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惠宾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45635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46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兴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45620.53(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林杰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0610077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45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江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14516.12(元)

拟任项目经理:曹明昌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7169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158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镇平县水利局

电话:0377-65987800-1111

电子邮箱:zpslzbb@163.com

地址:镇平县府前街东段

六.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7-65987800-3277

地  址:镇平县府前街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经三路财富广场2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33779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