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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维修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2610  发布时间:2018/5/18 15:03:00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维修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2018-CG-G043-054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舆县人民检查验的委托,就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工期:60日历天

 3、建设地点: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4、招标控制价:1282483.00元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舆县政府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5月17日

评标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厅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暖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79275.01元   质量:合 格      

注册建造师:王艳红      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78636.72元    质量:合 格

注册建造师:祝岗       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

投标报价:1279917.99元    质量:合 格       

注册建造师:刘曦炜       工期:60日历天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1583663419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83320557

六、以上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本次招标公示的法定时间内按照程序进行。所有质疑和投诉材料必须符合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之规定,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诉材料,若授权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诉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亲自(出具身份证原件)递交投诉材料,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受委托投诉的必须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对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质疑、投诉、举报、短信、匿名反映等,投标人、代理机构和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