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卷宗电子化工作成交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卷宗电子化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卷宗电子化工作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266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包段划分:1个包段
1.6采购预算:1500000.00元
1.7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法院库存2018、2017、2016年度历史卷宗和当前新收卷宗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1.8交货期:6个月
1.9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及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卷宗档案数字化
页
500万
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
提供卷宗档案临时存储
套
1
1.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5月15日
谈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王广华、李 莉、徐文杰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2号楼15层1502房
成交金额:1469600.00 元
成交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6个月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成交服务费固定金额18757.00元由成交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6576310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话:0371-60926170
邮箱:longhuadl@163.com
公示期为一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有效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