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偃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及代理机构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8〕095号
交易中心编号:偃公采〔2018〕035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完成偃师市偃师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技术工作。
2、项目地点:偃师市辖区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省市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4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磋商评审日期:2018年5月15日
磋商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高跃宏 刘晋武 赵世海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省纬达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
七、成交金额:396000.00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九、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39号
联系人:陶建涛
联系电话:1893798626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玉华
电 话:0379-63628055
邮 箱:hnhyly1319@163.com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