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8】-CG-01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8】039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核心交换机
迈普S4220
1台
16770
16770
2
防火墙
天清汉马USG-FW-310-T
1台
44583
44583
3
舆情检测系统
擎盾舆情监测系统V2.0
1套
64700
64700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9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5月14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评标二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平、赵全河、关晓梅、陈涛、王建涛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洛阳天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康城逸树3幢1单元1-1601八、中标金额:620600元
九、代理服务费:9309元十、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汝阳县)》、《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紫罗新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53886089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中原康城1幢2-1003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0379-63363115 15637983320
邮箱:3308000283@qq.com
十六、附: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