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店镇恒星大道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结果公示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康店镇恒星大道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18年5月11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康店镇恒星大道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
1.2 招标编号:RCZB-2018-4-1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巩义市康店镇
2.2工程概况:绿化面积约18000m2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30日历天。
2.7预算金额:约270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8年4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
2、评标地点:巩义市明泰大厦10楼1002室
3、谈判委员会成员:王培建、陆洁、席聪梅、周青珍、曹利杰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巩义市蓝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164270.54元
项目经理:朱娟娟 建造师证:豫241141449530
工 期:30日历天
地 址: 巩义市康店镇訾峪村
联系人: 翟剑斐
电话:1563851299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永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171343.5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国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173736.67元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质疑文件一并(传真、邮寄不予受理)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文件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4341661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0371-68165899
地 址:巩义市明泰大厦12楼1211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