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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2302  发布时间:2018/5/10 14:05:00

清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受清丰县公安局委托,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清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清丰县公安局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业务用房

二、招标编号:DFHN—DL—20180183

三、评标时间和地点

1、评标时间:2018年5月8日

2、评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5楼评标室

四、公示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五、公示期: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

六、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30823.7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张艳艳                    注册编号:豫24114145209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18970.76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韦利锋                    注册编号:豫24112122701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43013.72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崔庆龙                    注册编号:豫2411515686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9345333

招标人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中段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女士 电话:18639350666

招标代理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开州路交叉口东南角

八、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价)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监督部门、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监督部门、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