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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342  发布时间:2018/5/9 14:57:00

新安县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招标开标会议于2018年5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招标编号:G2018-055s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单位如下:

施工1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83828.82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焦宏波      

证书编号:豫241121231063

第二中标候选人: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76882.7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张多进

证书编号:豫241141456594

施工2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98962.47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李天刚      

证书编号:陕26108080936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98620.43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经理:浮蒙阳

证书编号:豫241151603735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1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安县水务局

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

联系电话:0379-67290615

电子邮箱:xaxsljbgs@163.com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

联 系 人:衡先生

电    话:13949266385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379-60168157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