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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河路(嵩山路-衡山路)海绵城市人行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3799  发布时间:2018/5/9 9:32:00

 

卫河路(嵩山路-衡山路)海绵城市人行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备案编号:SGZB-2018-068

由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建设的卫河路(嵩山路-衡山路)海绵城市人行道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2018年5月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  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授表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

1

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无

1120134.07

合格

45日历天

李文兵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牛敬堂

李伏庆

李振

牛栋

刘晓燕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资料员:牛亚敏

2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无

1109998.76

合格

45日历天

宋涛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高宁

程怀玉

赵云

孟伟彪

陈俊晓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资料员:靳芳丽

 

3

鹤壁市瑞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无

1183761.05

合格

45日历天

周胜涛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毕学文

吴广

毕学军

李瑞英

吴改平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资料员:毕瑞琨

 

废标理由:资格评审中,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林州市鼎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提供的安全员没有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四家公司没有通过初步评审;在技术标评审中,驻马店市鑫鑫建筑有限公司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中的扬尘治理措施中,未响应招标文件豫建标【2016】47号文的要求,不再评审其商务标和综合(信用)标。

公示期:  2018年5月9日—  2018年5月11日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92-3267090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8003929637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