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数据流量服务
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数据流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购买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248
二、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包段划分:1个包段
采购预算:1400000.00元/年
采购内容: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通信运营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本院干警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所需数据流量。),办公办案系统数据流量每月配送套餐(每部终端):40G省内数据流量(超过部分限速不限量);6G国内数据流量(超过部分限速不限量);1000分钟国内语音通话;500分钟省内语音通话;1000分钟网内语音通话;短信300条;300M家庭宽带;一个免费办公邮箱。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二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4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5月4日
谈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五、流标原因
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不足3家,故本项目流标。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371-65763126
代 理 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陈先生
电 话:0371-60926170
电子信箱:longhuadl@163.com
公示期为一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有效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