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废标公示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原监狱的委托,就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废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原监狱改扩建二期工程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71-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2017年10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8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何杰、王冠英、杨瑞青、陈越、刘宏、张之胜、李小斌
四、废标结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未签字盖章
2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函附录缺项
3
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未签字盖章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故作废标处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平原监狱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119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62822
招标代理: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53535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废标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