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七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及干部住宿楼建设工程招标开标会议于2018年5月2日下午14:30时在民权县有形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准时召开。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工程名称:林七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及干部住宿楼建设工程2、招标编号: 民建招[2018]024号
二、公告发布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8年5月2日14:30时
评审地点:民权县有形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吕贤慧 宋爱荣 段保伍 房建华 韩富军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磐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34274.54元 工 期:45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姚国强
注册编号:豫241131447211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38152.45元工 期:45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付 强
注册编号:豫241081016513第三中标候选人:商丘市豫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35888.16元 工 期:45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董庆宇
注册编号:豫241131342704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7日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林七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民权县林七乡
联 系 人:梁勋峰
联系电话:0370—8731030 13700703310
电子邮箱:mqlqxzf@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利军
联系电话:0371-56505021
地 址: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