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CDZBSG-2018-283
二、公示发布媒体
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 4月26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厅
评委成员:李宏图、刘道富、孙馈云、刘军、罗涛、栗蓓、周晓娟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84874.68元
项目经理:朱军明 证书编号:豫241111123217
第二名:河南万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38863.95元
项目经理:穗平娟 证书编号:豫241141564923
第三名:河南浚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92638.89元
项目经理:吕朋飞 证书编号:豫241141562783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00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9号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创达管理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606575
监督机构: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69040
七、其他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函时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以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