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评标结果公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确山县民政局的委托,就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8】024号
公告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1日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8:3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山县三里河建筑公司
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鹏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 投标报价:5169600元
联系人:仇永记 电 话:13939650366
法定代表人:沈运良
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山县建设工程总公司
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德福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 投标报价:51865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鑫鑫建筑有限公司
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永建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 投标报价:5189000元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汪顺洋、杨礼锋、田旭歌、娄磊、赵世君。
四、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6日。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民政局
地 址:确山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62206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学府广场A座24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81918179/0371-56282228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股
联系电话:0396-278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