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确山县检察院维修维护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检察院维修维护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8】017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03月 28日 至04月 03 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4月19日
评标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薛璐 陈延杰 王金环 舒畅 朱艳
四、中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省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渊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96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纪春
公司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李纪春 联系电话:13938366025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伟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俊峰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969000.00 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确山县建设工程总公司
工 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海涛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963400.00 元
五、评标结果公示媒体及日期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示
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63577
地 址:确山县龙山路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34493721/0396-3333721
地 址:郑州市博学路龙子湖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A座20楼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先生: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13507663839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