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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2018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标公告

浏览量:2307  发布时间:2018/4/19 17:36:00

项城市2018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项城市2018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开标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路交叉口昌建A座1019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城市2018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农【2017】200号文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顺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7.4545(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娅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3608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7)00464

第二中标候选人:鲁山县永昌道桥有限公 司

中标金额:37.400525(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齐洪涛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112263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51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37.5012(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玉俊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524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128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3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8201525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城市水利局

地 址:项城市团结路

联系人:种先生

电 话: 0394-4212696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路交叉口昌建

联 系 人:刘贝贝

电 话:18348371379

                                          2018年 4 月19 日